【原文】
世风既薄①,人人各挟不靖之志于,平居造作谣言③,幸四方有事而欲为乱④,稍待之以宽仁,愈嚣然自肆⑤,白昼劫掠都市,视官长蔑如也⑥。不治以严刑峻法,则鼠子纷起⑦,将来无复措手之处。是以壹意残忍⑧,冀回颓风②万一⑨。书生岂解好杀,要以时势所迫,非是则无以锄强暴而安我孱弱之民。牧马者,去其害马者而已;牧羊者,去其扰群者而已。牧民之道⑩,何独不然。
【注释】
①世风:社会风气。薄:感情不深,冷淡。
②不靖:不安宁,骚乱。
③平居:平日,平素。
④有事:出现变故。
⑤嚣然:扰攘不宁貌。自肆:放纵任意。
⑥蔑如:微细,没有什么了不起。
⑦鼠子:宵小之辈。
⑧壹意:统一意志。
⑨颓风:颓败的风气。
⑩牧民:治民。
【翻译】
世风渐不淳厚,人人各怀不安分的心思,平日里造谣惑众,希望天下大乱好趁机作恶为害。稍微对他们宽厚仁慈一些,他们就更加嚣张放肆,光天化日之下在市集抢掠财物,将官府君长视同无物。如果不用严刑峻法惩治他们,那些宵小鼠辈就会纷纷涌起,等将来酿成大乱就无法收拾了。因此我才重视采用严酷的手段,希望起到哪怕微小的作用,来挽救颓废破败的社会风气。读书人哪里会喜好杀戮,实在是被眼下的形势所逼迫,如果不这样,就没有办法铲除强横暴虐之徒,安抚我们软弱和平的民众。放牧马群的人,去掉害群之马就可以了;放牧羊群的人,去掉扰乱群羊的坏羊就可以了。治理民众的道理,又何尝不是这样呢?
【点评】
“乱世用重典,盛世用德政”,这可以看做是实施法律的好方法。在曾国藩所处的晚清时代,清王朝统治摇摇欲坠,社会动荡不安,情况纷繁复杂,这时人往往失去法律的约束,为所欲为,抢劫、偷盗等犯罪事件频繁发生。要维护清朝统治正常秩序,挽救颓废破败的社会风气,保国安民,就需要用些严厉的法律来使社会恢复到正常状态,“严刑峻法”也成了当时一种行之有效的手段。
曾国藩早年就提出了“严刑峻法”的主张,他认为,只有通过严格立法,才能够铲除世间的邪恶,使老百姓过上安宁的日子。为此,他极力赞赏周敦颐的法制观:“圣人之法天,以政养万民,肃之以刑。民之盛也,欲动情胜,利害相攻,不止则贼灭无伦焉。故得刑以治。
峻法,就是指法律的严厉,法律的威严。治国不能不讲法,人人遵纪守法是实现国泰民安的重要保障。峻法一度使曾国藩声名重创,受到朝野抨击,但曾国藩峻法只对世间邪恶,对普通老百姓是主张“仁”“礼”爱民的(后文有述),所以他并未退却,他相信,在世风颓废之时,只有“挺”下去,坚持峻法,才能挽救垂危的清王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