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精微之意,行吾威厉之事,期于死者无怨,生者知警,而后寸心乃安。待之之法,有应宽者二,有应严者二。应宽者:一则银钱慷慨大方,绝不计较,当充裕时,则数十百万掷如粪土,当穷窘时,则解囊分润,自甘困苦;一则不与争功,遇有胜仗,以全功归之,遇有保案,以优奖笼之。应严者:一则礼文疏淡,往还宜稀,书牍宜简,话不可多,情不可密;一则剖明是非,凡渠部弁勇有与官姓争讼,而适在吾辈辖境,及来诉告者,必当剖决曲直,毫不假借,请其严加惩治。应宽者,利也,名也;应严者,礼也,义也。四者兼全,而手下又有强兵,则无不可相处之悍将矣。
用谨严精微的态度,行使树立军队威严的职务,务求达到让犯法而被处死的人没有怨恨,活着的人也知道警戒自己,这样我们的内心才能得到安宁。对待下属的方法,有两个方面应该宽松,有两个方面应该严厉。应该宽松的:一是使用银钱时慷慨大方,绝不计较,当钱财充裕的时候,要挥金如土;当穷困窘迫的时候,也要慷慨解囊,分利于他人,而自甘困苦。二是不与人争功,遇到打了胜仗,要将功劳全部归之于别人;遇到有保举的事情,就要通过保举的优奖来笼络他人。应该严厉的:一是礼节文书要疏远淡泊,来往要稀少,书信要简单明了,话不要太多,感情不要过于密切;二是剖析讲明是非对错,凡是他部下将士与官宦百姓争斗诉讼的,又恰在我们的管辖范围之内,又有来诉苦告状的人,一定要弄清原委曲直,毫不包容,请其严加惩治。应该放宽的是利益和名声,应该严格的是礼法和义气。如果这四个方面都兼顾到了,而手下又有强兵,就没有不能相处的悍将了。
曾国藩主张立法执法要严,但并非漫无条率,而是要“以精微之意,行吾威厉之事,期于死者无怨,生者知警,而后寸心乃安”。这里的条率大致可归纳为四点:一是执法人员品格公正严明,二是不得任意赦免和赎罚,三是反对冤狱累讼、私自关押,四是要求州县长官躬亲六事、规定清讼期限。可以说,这是当时较为公正公平的,是以爱民为…
以精微之意①,行吾威厉之事②,期于死者无怨,生者知警,而后寸心乃安。待之之法,有应宽者二,有应严者二。应宽者:一则银钱慷慨大方,绝不计较,当充裕时,则数十百万掷如粪土,当穷窘时,则解囊分润③,自甘困苦;一则不与争功,遇有胜仗,以全功归之,遇有保案,以优奖笼之。应严者:一则礼文疏淡,往还宜稀,书牍宜简,话不可多,情不可密;一则剖明是非,凡渠部弁勇有与官姓争讼④,而适在吾辈辖境,及来诉告者,必当剖决曲直,毫不假借⑤,请其严加惩治。应宽者,利也,名也;应严者,礼也,义也。四者兼全,而手下又有强兵,则无不可相处之悍将矣⑥。
① 精微:精深微妙。
② 威厉:威严,严厉。
③ 解囊:谓拿出钱财以帮助人。分润:分取钱财,分享利益。
④ 弁勇:弁兵。
⑤ 假借:容忍,宽容。
⑥ 悍将:猛将,暴戾的将领。